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创先争优、奋发成才。根据校团委《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现结合会计与金融学院团委实际,发布要求如下。
一、奖项类型
(一)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个人奖项:“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参评范围
(一)集体奖项参评范围: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面向全校二级学院班级团支部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单列)。(二)个人奖项参评范围:
1.“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面向院系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学生团干部(会计与金融学院六大团学组织干部及团支部学生干部:一般指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需在我院参与共青团工作不少于2年,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基本满1年。
2.“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面向全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学生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支部凝聚力强。拥护党的纲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和安排,培养和教育团员工作扎实有效,有质量地做好推优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参评年度内“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表现突出,均在年级标准以上,团的活动开展不得少于3次。
2.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充分利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员信息录入、更新及时,团员报到率达90%及以上,团支部在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中达到三星级(含)以上标准。
3.组织宣传好。结合形势政策积极宣传,听从学校党委和团委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对于支部开展的活动能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扩大正面影响力。充分运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动态发布活动信息。
4.前一年(即2018年度)获得同类表彰的单位不重复参评。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积极弘扬“嘉庚精神”。教师团干部充分发挥出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和优势。
2.作风优良。学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教师团干部要锤炼优良的工作作风,得到学生、同事和上级主管的充分肯定,在本参评年度没有教学事故。
3. 勤学上进。学生团干部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内综合测评排名前40%,且无挂科记录,由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尚未公布,要求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教师团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主动提高工作能力,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突出。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计划性强,善于总结经验,办事效率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所开展的共青团活动活泼而不失严谨,精心策划和组织“三下乡”、“挑战杯”等共青团品牌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具有特色的团支部先锋队。教师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参评者需提供团课讲稿、新闻报道各一份。
5.模范带头。能够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战役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的共青团干部优先考虑。学生团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团组织的建设、民主评议、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广大团员所认同。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参评年度内至少组织3次及以上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组织开展校内外志愿服务类活动、支教等实践类活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完成率不得低于80%(含)。在2019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教师团干部要心系青年学生,积极关爱、服务、帮助青年学生,为他们解决难题,能较好地团结和凝聚一批青年学生。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积极弘扬“嘉庚精神”,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3.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内综合测评排名前40%,且无挂科记录,由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尚未公布,要求各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模范带头。重点考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团员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情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予以破格激励。积极参与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团校培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参评年度内至少参加3次及以上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比如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类活动、支教等实践类活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完成率不得低于80%(包括80%)。在2019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四、其他要求
(一)评优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评优工作前,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团籍注册等工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推荐,校团委组织考核、评审。以上奖项需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单位团委负责考评。推荐情况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四)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五、材料提交
请各基层团支部、广大团员仔细阅读评选条件,欲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规范填写好材料后于4月5日18:00前提交至邮箱:1076207840@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因特殊时期,暂提交电子版备案,评选上的正式开学后需补交纸质版。
附件:
附件1 2019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 2019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3 2019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