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奖励在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学生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学生,漳州市校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2021年至2025年期间在我校设立“校旅”至善奖学金。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旅”至善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启动2021年“校旅”至善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包括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干部、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各班班委、团支委等。(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二、奖项设置
全校20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热爱学生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过去一学年每学期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50%,所修全部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未受学校和院系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无学风不良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学工平台提交申请(11月1日18点之后)。申请截止时间11月7日。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和民主评议,各院系可推荐定额候选人1名,差额候选人1人,经院系学生工作组讨论确定后在学工平台通过推荐候选人的申请。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同步填写纸质版申请表,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盖章后,报送校团委主三#603。报送截止时间:11月12日。
3、学工部、团委根据各院系的推荐组织评审,于11月20日之前提出当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审说明
1、申请人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评选资格。
2、各院系在开展初审和民主评议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干部的综合表现、对组织的贡献度以及单位分布的代表性。
该项工作联系人:李三伟,联系电话:6288161。
学工部、团委
2021年10月31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旅”至善奖学金申请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