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员、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团中央常委会(扩大)会议工作部署,充分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福建实践中挺膺担当,团省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以下简称“两红两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单位中的基层团(工)委、团(总)支部以及县级团委中评选。不推荐中学中职学生团支部参评,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团支部可推荐参评。
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成立);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委(团支部)均参与2023年星级团组织创建工作且达到四星级及以上且参评的团委、团总支下属团支部达到四星级及以上的需超过50%(不含“两新”组织);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不含2023年度)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前四年内获得该奖项的单位不重复参评;已经被推报为202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2023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总支)、团员、团干部参评。
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参评资格:团龄在3年以上(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入团);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其中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金融团工委、税务系统团工委、快递行业团工委、驻外团工委推荐人选基本信息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度星级团员达到三星级及以上;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不含2023年度)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基本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三)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省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2022年4月30日及以前),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2023年4月30日及以前),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所在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以上(不含“两新”组织团干部和基层少先队工作者,金融团工委、税务系统团工委、快递行业团工委、驻外团工委推荐人选基本信息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不含2023年度)获得过市级团委荣誉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有意向申报的个人、团支部、团委请于3月20日(下周三)17: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h@xujc.com。
此项工作联系人:李胜男,0596-6288161.
附件:
附件1-2024年福建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2024年福建省“两红两优”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3-2024年福建省“两红两优”申报表.docx
附件4-2024年福建省“两红两优”申报事迹模板.docx
会计与金融学院团委
2024年3月19日